奥原来是他作文(优秀23篇)
奥原来是他作文(篇一)
独立雨中,心中涌起万般感慨!
假如我是曹操,我亦然会“东临碣石”,为的是“以观沧海”。海波在微微的荡漾,山岛也高高地耸立着。我想,如果再添加几分“众鸟高飞尽,孤云独去闲”的意境,就再完美不过了。不过,值得庆幸的.是,可以听见秋风吹动树叶“沙沙”作响,看见海面的波涛汹涌起伏。此时,已是夜里。抬头仰望,便可看见晴朗星空,日月的运行好像从海里升起又落到海里,灿烂的星河横贯天空,那远远的一端伸向大海,好像发源于沧海。而那日月星辰,又都在大海宽阔的胸怀中运行,宛如吞吐在无边的海浪之中!假如我是曹操,该有多爽!
假如我是苏轼,我定然会前往“淡妆浓抹总相宜”的西湖。可能正好赶上雨季,黑云像是被打翻的墨汁还未遮住山,而白雨宛如扯断的链珠,散入船中。再等上一小会儿,则是“卷地风来忽吹散,望湖楼下水如天”的景象。雨后,又出现了一派“松间沙路净无泥,潇潇暮雨子规啼”的景色。真是使人流连忘返,陶醉其中呢!假如我是苏轼,该有多爽!
假如我是李白,我会躺在洛阳城的旷野,望着夜空中被群星所包围的一轮玉弓,聆听着远方笛子在悠扬的“暗飞声”,痛快地独饮一壶浊酒。此等美景、美乐、美酒却勾起我对故乡的深深留恋……就这样,我在玉笛的连绵萦绕下进入梦乡,梦里的,依旧是美好!醒后,我又前往庐山瀑布之际,观赏其壮丽之景。香炉峰在阳光的照射下生起紫色烟霞,云雾缭绕,远远望见瀑布似白色绸缎挂在山前,真是“飞流直下三千尺,疑是银河落九天”啊!那身边的雾气将自己包围,宛如身临仙境一般!假如我是李白,该有多爽!
假如终归是假如,永久也不能成真。我终归不明白能否活的与他们一样爽,但我只知道:
现在最爽——独立雨中!雨让我心头涌起万般感慨,这才让我得以“痛爽”一番!
奥原来是他作文(篇二)
在每个人的心中,都活着一个雷锋。他不只是一个人,他象征着品德,快乐,自由,精神。我有,你有,他有。
雷锋是一名军人,他朴素,节俭。努力地帮助着一个又一个的人,是他,将整个寒冷的冬天给温暖了。是他,将整片漆黑的夜晚给照亮了。是他,将现实的残酷和那些冰冷的心给融化了。 他,是一轮新的太阳,在冬天给予人温暖,在黑夜给予人光明。我们尊敬他,爱他,信奉他的精神,这远比那些所谓宗教要实在的多。
每个人都喜欢亲切的叫他‘雷锋叔叔’,我们现在是,以后也是,我们的孩子都是。如果没有雷锋,我想现在的社会可能真的如冰窖了,所有人的心都被一层厚厚坚冰包裹着,冰封着。 这不是保护,是隔离,是疏远,是冷血。
面对现实的我们,还搞不清楚是否真的还有雷锋叔叔的那种精神,我只能说,当然有,只是很少很少了。助人为乐的品德,我们应该发扬下去,如果一个人没心没肺的活着,那他就真的太可怜太孤单了。我们的那颗心,需要阳光的温暖。冰化了,就是水。
让我们忘记现实的残酷,用自己的薄力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,用自己的心去融化冰冷的社会。 当我们把自己关起来时,不要只看到床角的阴霾,打开窗户,阳光正在和你拥抱。
世界是公平的,每个人都有权利享受阳光,我有,你有,他也有,我们大家都有。我们不要忘了雷锋叔叔,学习他的品德,精神,和快乐。
雷锋是快乐的,不是么。 帮助人本身也就是一种快乐,一种来自心灵上的认可,来自所有人对自己的认可。
我们都是雷锋,我是,你是,他是。
奥原来是他作文(篇三)
“你的作业在哪里?又没有做作业?这一个星期都多少次没有交作业了。”一听到这几句话,不用说,不用看就知道这个人是谁。他的那双眼睛并不大,细细的,长长的,眼梢微微地向鬓角挑去,眼球虽不黑,但目光流盼的时候,深灰色的瞳仁里时不时有一颗颗火星迸发,眼白却泛出淡蓝的目光。他单眼皮,睫毛并不长,但又密又黑,使眼睛围着云雾一般,朦朦胧胧,显得深不可测,神秘,迷人,诱人。他还有两条弯而浓的眉毛。他还有一双说不停的小嘴,从上学到放学,一直在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。
在老师评讲作业时,他会一直绷着脸,心有余悸地盯着老师,偶尔会跟旁边的同学打闹,老师就会把他叫起来,偶尔会跟旁边的同学打闹,老师就会把他叫起来,便会出现文章开头的情形。
你们猜猜,他是谁呢?
奥原来是他作文(篇四)
我们学校开展了“民族团结一家亲”活动,并要求我们在寒假期间由家长带领进行“民族团结一家亲”走访。
一天,妈妈下班回家,说要带我去一个维吾尔族同事家,还让我准备了一些小礼物。我准备了新的文具盒、彩色笔和糖,并把它们放进一个漂亮的手提袋里。我当时很好奇,同事家的小孩长什么样?多大了?一堆疑问布满了我的脑袋。
我提着礼物跟随妈妈很快就到了同事家,那家叔叔阿姨很热情地招待我们。当我看到这家小男孩时,我惊讶了,眼前有点羞涩的小男孩不就是那个他吗!当他看到我时,他竟热情的拉住了我的手。妈妈奇怪的问:“你们认识?”。我神秘的笑笑说:“是的。”
事情还得从暑假说起。一天,我一个人孤独地在家属院里骑自行车玩,不知什么时候我旁边多了个骑自行车的小男孩,当时我们没怎么说话,只是一起骑自行车在院子里瞎转。不知道怎么回事,他突然从自行车上摔了下来,手抻地时,手一下伸到了地漏盖缝隙里。
我见状,马上跑了过去,帮他把胳膊从地漏盖缝里拔了出来,他的手和胳膊上都沾满了污垢。我关心地问他,有没有受伤,他摇摇头没说什么,但从他的眼神中我感受到了他的谢意。之后我们再没有见过面。
可以说,我们因为自行车相识,也是因为自行车成为了朋友。这次能和妈妈一起到他们家真是意外。这回我才知道他叫凯迪拉丁,以后我们可以经常在一起玩,互相团结,互相帮助。
奥原来是他作文(篇五)
“煊鸿,回到家乡看看吧?“爸爸一次又一次的问我。我还是那句话:“不,我是永远不会回去的,我已经说过几百次了。我们以前是睡在那干干的瓦房上,没有蚊帐,晚上很多蚊子都咬我的肉,害的我整宿整宿都没睡觉;门前又是很大很大的牛粪。又脏又臭,一脚踩下去,脚都会拿不出来,脚也不知变成了什么样;泥泞的路到处都是水潭子,如果一不小心就会把脚给陷下去,很不容易能拿出来,可是鞋子还在里面······
爸爸好像看出我的心思似的,对我说:“现在我的家乡‘今非昔比’了。我想了想难道这是真的吗?于是我跟爸爸说了,我明天就回去。我就跟爷爷的车回家了。
一路迷迷糊糊睡着,我被爷爷叫醒,我摇摇晃晃地走下了客车,我看见的简直连我都不敢相信,以前脏乱的车站,现在大厅变整洁,干净,两旁整齐摆着候车椅,门口有两个张着嘴巴的垃圾桶像士兵一样守卫着,我顾不得说话一路看过去,在马路的两旁都已是绿树成荫了,街道上的花坛不似把来蝴蝶,翩翩起舞。噢!以前的“大垃圾堆”,现在那个“大垃圾堆”修建成广场了。里面有公园,游乐城可真热闹,尤其是那广场下有整齐的椅子供人们来休息。有的在滑冰、有的在骑自行车,他们快活的很。
我和爷爷不知不觉的走进了公园,里面有很多花草树木,鲜花盛开,绿树成荫。微风拂过我的鼻子闻到那金花菊的清香,使人神清气爽。哇!家乡变得好干净、好美丽,这是谁的功劳呢?我突然想起了街道上,车站上,广场里,看见穿黄色的衣服的叔叔、阿姨。我前面就在我的前面有一位,我跑过去看了看上面写了清洁两个大字。我注视着他,他时而弯腰,时而捡起地上的纸,时而洒水,时而拖干。噢!原来是他们啊!我们的家才会有这样的变化。就是有了许许多多穿了黄色衣服的叔叔,阿姨们并不在大街小巷,她在草丛旁,公园旁,大树下,街道旁,像勤劳的小蜜蜂一样,他们并不是在采蜜,而是在为我们酿造清新的环境。
晚上我做了一场奇怪的梦,梦见我也变成了小蜜蜂,跟着无数只小蜜蜂在绿色的海洋中尽情地玩耍,真是快乐无比!我喜欢现在的家乡。
奥原来是他作文(篇六)
今天,我和往常一样来到学校上学。到了班上,我还时不时地和同学们聊会儿天。
叮铃铃,上课铃响了,老师走进了教室。就在回头的一瞬间,老师发现窗户旁的仙人掌被人换成了新的,老师便开始问我们:我们班的哪个同学把仙人掌换成了新的啊!同学们见了,就在下面窃窃私语,有的人说仙人掌是班长小明换的,但有的人说是小丽换的,因为她特别爱护小花小草,只要踩到了植物她就连忙对它说对不起对不起说完后,还用手轻轻地抚摸它才放心地走开。
我们在下面讨论了半天,还是不知道是谁换了仙人掌。这时,我灵光一闪,站起来说:老师,昨天下午是小胖在班里值日的,您要不问问他。嗯,你说的有道理。那个,小胖,你昨天下午值日的,你知道吗?小胖慢慢吞吞地站了起来,小心翼翼说:老师,我我知道,是小丁换的仙人掌。啊,原来是他!班里的同学们异口同声地说了一句。我昨天下午打扫完卫生刚准备走时,小丁匆匆忙忙跑了过来,把旧仙人掌拿走了,将新的仙人掌摆了上去,还让我不要告诉其他人。那我们要掌声鼓励一下小丁。班里的同学们怎么也想不到,是平时最调皮的小丁换了新的仙人掌,但他们还是鼓起了掌。
这件事原来是他干的,我真佩服他。
奥原来是他作文(篇七)
对于那是的我来说,分别的感觉是陌生的,因此也不会太过在意。
那时的他,几乎是全班同学的厌恶对象,当然也包括我在内。其实我也不是真的讨厌他,大概只是为了随大流吧。、
至于其他人为何对他如此反感,我并不清楚,或许是因为他身上那股天生的臭味。
可想而知,他在我们班的地位该有多低。可没心没肺的他貌似并不仇视我们,仍然一如既往的在考试时玩玩蟑螂,上课在教室后面打滚,疯疯癫癫。但我还挺欣赏他这一性格的。
按理说,像这种五年级身高就已突破一米八的人,应该是班中的顶梁柱,而他的存在几乎可以说是零。
我至今还印象深刻。放学时我们几个男生在学校里打球,他想加入我们,却被拒绝了。但按学校的规定,放学以后是不能留校的。我们本抱着侥幸的心理想去试试看,却看到他走了过来。该死,他竟然打小报告。那还是我第一次发自内心的对他感到鄙视。
万圣节那天,班中几个同学正在讨论一会儿该怎么整老师,却突然飘来一股恶臭。我的潜意识告诉我,他来了。我们赶紧闭上嘴,防止再次被他出卖。本想赶紧回避,却被他叫住,“你们等一下,我有事要和你么说。”本不大情愿,却还是将耳朵竖了起来,“明天我要到西班牙去上学了。”这引起了我们的一阵嘲笑,这牛吹得,小朋友都不信。但在其他人转身离去的时候,我特别留意了一下,在他的脸上,流露出一丝悲伤。难道这是真的?
这个疑问一直留到了第二天的早读,直至老师走进来宣布,他真的走了。一开始大家并不非常在意,继续,埋头读着课文。也许大家心里都在想“反正迟早会回来的”
过了一个冬天,我们全体同学与老师校长坐在摄像机前,拍下人生中第一张毕业照。我本以为能再次见到他,因为另外两个转学的同学都被老师邀请来参与毕业相册的拍摄,但在最后,却还是没能见到他。
那一刻,我似乎感觉好像丢了什么。我有点想他了。
貌似不只是我,其他男生们也都在那一刻向老师表达出对他的想念,可老师也无能为力,因为老师也联系不到身居国外的他。
感觉这样有些自私,当初他想与我们一起玩耍时,我们懒得理他,而现在我们想他了,却有希望它能赶紧回来。当我们还拥有他时,我们不懂得珍惜,而现在真的见不到他了,才意识到自己失去了什么。
现在想想他真的很可怜,他没有朋友,整天孤零零的。转学前一天,他希望能在上路前得到我们的祝福,迎来的却是无情的嘲笑。我已不再计较他的所有毛病,所有缺点,这些东西在思念面前显得微不足道。只希望他能回来,与我们在一起。他爱打小报告,他身上有臭味,这些在往日里令我们无比厌倦的特点,此刻却成了美好的回忆。
从毕业到现在,我们已经有了三次同学会,却始终不见他的身影。如果此时他能出现在我面前,我想给他一个大大的拥抱,勾着他的肩,“嘿!哥们儿,最近过得怎样……”
奥原来是他作文(篇八)
在我们班有这样一个小男孩,他和我是好朋友。他身体不好,经常会感冒发烧,没到期未关键时刻他都会请假一个多星期去医院打吊针,但他的学习成绩也不差,基本上每学期都能拿全优。
他性格开朗、个子比较矮小、自信十足、胆大包天,哈哈!说胆大包天那就应该加上两个双引号了。因为他想起鬼片都不敢一个人睡,上四年级了还要妈陪他睡,真是胆小如鼠。他做事拖拖拉拉,每个星期不到星期日晚上都不会写周记(其实他总觉得不到最后时刻,不知该写什么好,也许是习惯了)。为此他没少挨妈妈的骂。他的写作其实也不错,在三年级的时候后去参加作文比赛还得了第一名,但他经常不用心去写,每次都是马马虎虎的应付。他的最爱当然就是电脑了,每次一玩起来就不知自己姓什么。
说了这么久,你们肯定很奇怪,会觉得为什么我那么了解他?告诉你们吧,他就是——me。我本人。我叫xxx君。呵呵……昏了吧,好了,不说了。有机会我再向你透露多一点“他的”秘密。
奥原来是他作文(篇九)
他,和其他四年级的小男生没啥两样:都是一米三四的个子,都喜欢留个小平头,都爱打打闹闹。
但见过他的人,都会对他的长相留下深刻的印象。首先是和他身高极不相称的体重足有90多斤重;第二是他的小肚子,感觉比大人的啤酒肚还要夸张;第三是他的左眼眉毛上方有一个不小心就看不出来的伤疤。
他特别爱写毛笔字。在他看来,写毛笔字带来快乐是其他任何东西都无法比拟的。因此,不管再忙,他总要挤出时间来写毛笔字。有一次,作业比较多,数学老师还额外布置了课件任务,等弄完已经身心疲惫了。正想好好躺在床上休息一会,可一想到还没写毛笔字,他就来了精神,一骨碌就下了床。说起奇怪,一提笔,刚才的疲惫顿时烟消云散,反而越来越精神了。
他也爱画画,好像只有画笔才能给予他生命,画好的画能给他一身的力量一样。因此,一到报兴趣班的时候他一定会首选报画画班。每次画画,他都好像走火入魔了一般,手中的笔根本停不下来,甚至可以一直画几个小时。有一次,学校让他去参赛。为了完成作品,他从下午放学,一直画到晚上十点还在画。看到他在熬夜,妈妈心疼得不行:“小朋友不可以熬夜,都十点了,还不快去睡觉!”然而他却仿佛没有听到妈妈在说什么,因为他脑子里只有画画:怎么构图,怎么上色,怎么才能更好地突显主题他越想兴奋,越画起劲,等画到自己满意时,钟声已经响了十一下了。
他的优点很多,缺点也不可能没有。做事磨蹭就是其中一个:做个预习,要半个晚上;做个习题,要三十分钟甚至连早上起个床,也要花二十分钟前两天,听写生字生词,同学们都听写了10个了,他的本子才找出来。搞得语文老师大为光火,狠狠批了他一顿。见耽误了全班同学上课的时间,同桌一直在埋怨:“看你这么慢,肯定是不会写!连这个都不会写,你真笨!”看到同桌这么放肆地嘲讽自己,他当时真的好想和对方吵一架,可最后还是忍住了因为当时在上课,吵起来对谁都不好。
他究竟是谁呢?哈哈,讲到这里,我都不太好意思告诉你们了,这个人就我自己大名鼎鼎的李子晨。听了我的介绍,你们见到我能认出我来吗?知道了我要继续发扬优点,克服不足,做最好的自己之后,你们愿意和我交朋友吗?
奥原来是他作文(篇十)
说来也怪,最近我们小镇的大街一到早晨就变得干干净净,让人感觉特别清爽、舒服,是谁为我们创造了这个环境呢?
为了解开心中的疑问,我不顾清晨的阴冷,特地起了个大早。这时天还灰蒙蒙的。我一个劲地跑到楼下,心里还默默想着:这么早,大街上应该还没人吧?不料打开门一看,我惊奇地发现,一位伛偻着腰的老人正在奋力清扫大街。他突然转过头来,我定睛一看,咦,原来是他,是他每天起这么早为我们创造舒适的生活环境!
同学们,你们想知道他是谁吗?他就是王爷爷。提起这位可敬的爷爷,我不由想起了不久前的那件事。
那一天正逢赶集。赶完集以后,大街上塑料袋、纸片堆积如山,“脏不忍睹”。王爷爷为了清除这些垃圾,从下午四点半一直干到了天黑。他一直弯着身子,一双大手有节奏地舞动着扫帚;汗水任性地从他那饱经风霜的脸上流下来,王爷爷也顾不上擦,依然专注于手中的'工作。我清楚地记得,经过长时间的劳动,王爷爷那皱得如核桃皮似的脸通红通红的,在夕阳的沐浴下,闪烁着异样的光芒。
我又想着自己在家里的娇惯生活,不禁脸红了。在不知不觉中,王爷爷那单薄的身影在我心中变得高大起来,令我久久挥之不去……
奥原来是他作文(篇十一)
从大学开学到现在的第一篇日志。
去学校的时候,我总是在想,到底我们班谁和我同一间学校,等于是有伴,不至于太孤独,那样就连一个说家乡话的机会都没有。于是,我就在高三应届班的班群问,谁和我一个学校的,结果有人说,我曾经暗恋过的那个女孩和我一个学校,我高兴得半死,心想,不管怎么说总算是找到一个合浦老乡,也总算是有机会说廉州话了,不至于举目无亲。
至于那个女孩,那可有的说了,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曾经暗恋过她,她算是那中喜欢和男生玩但是很少和女孩玩的女生,喜欢打人,甚至说我认为有点疯的类型。一来学校发现根本不是这样,根本就没看到她,白高兴了一场,在那学校我还是举目无亲,孤独,没有认识的人和我同校,失落,我们班有两个和我老乡,其中一个和我是一个学校的呢,但是她又不和我说话,和她说话爱理不理,没劲。
好了,说正题。于是,我开始求助我的班长,问她她回答说,她有一个同学和我一个学校,我同样也高兴,于是,赶快叫她介绍她同学给我认识。就这样,一直等,等,等到一个下午,看见一个很面熟的人,但是又不十分确定他是我认识的人,于是,我试探着用家乡话问他:“合浦二中的吧?”他冷冷的回答:“不,我合浦廉中的。”我就说:“你读大二了。”他看也不看我,还是冷漠的回答:“不,我读大三了。”他的回答和态度让我让我顿时百感交集,心里五味杂陈的,高兴的是,终于可以听到乡音了,终于又找到一个老乡了,失落的是,曾经的学友,高中时候曾经一起旷课打篮球的学友(尽管现在我还不知道他的名字)如今却变得如此让我不认识,他和我说话,实际上,我听得出来,他还是认识我的,因为我们在高三的时候在一起旷课打篮球,还是经常的。但是现在我感觉他变了,变得我都不认识他了。以前,他没有球打的时候整天缠着我们班的人,现在大二了,成熟了,或许不再需要正眼看我一眼,和我说话不需要理会我,我原本真的很想叫他一声学长,但是后来想想就算了,他配得起学长这个称呼吗?
那些曾经和曾经高三应届的学友和同学,如今早已经蜕变了,都变成了我的学长和学姐,我在他们的眼里,不管怎么说,都是学弟,在很多方面,是需要照顾和指导的学弟。在复读时候和我一起学习的同学啊,你们见了曾经高三应届时候的同学,是否和我一样,变成他(她)们的学长和学姐,而我和文补班的同学,已经转变为他(她)们的学弟学妹,在大学的学习生活方面,是需要指导甚至是照顾的学弟学妹?或许是我想的太多吧。更或许是我太多事吧,我只能说,我和文补班上了大学的同学(不管专科还是本科)如今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,规划着各自的美好人生。而那些曾经应届三年亲密无间无话不说的同学,如今或许变成过路人,变得陌生,他们或许变得成熟,变得老练,变得深沉,甚至变得冷漠。我和他们已经不在一条起跑线上,甚至说,我走我的阳关道,他过他的独木桥。
而我要做的就是,长路漫漫,走好每一步。但对于那些曾经的应届的同学,我会感慨,我还是我,但是他已不再是他。
奥原来是他作文(篇十二)
一个寂静的夜晚,月光温柔地洒向大地,我走在通往回家的小路上。
路旁的草丛不时传来阵阵虫鸣,仿佛在为我作伴。路灯总是闪耀着昏黄色的光,我常常借着这光玩踩影子的游戏,今天也不例外。我一蹦一跳地走着,看影子变长变短。突然,我发现在身后不远的地方也有一个影子!呀,那是什么?
我的小心脏像一只小鹿一样,七上八下。那个黑影,是和我同路的人吗?还是打劫的坏人?可我身上没钱呀,劫匪不至于打劫一个小孩吧?我知道了,他肯定是个人、贩、子!我三步并作两步,加紧步伐,向家的方向跑去,结果那个影子也飞快的跟着我;我放慢了脚步,那个影子也放慢了脚步。我的心已经跳到嗓子眼了。“怎么办啊?这小路上根本没有其他的人,离家也还有一段路程!我该怎么办?我到底该怎么办……”我在心里呐喊着。
我试图回头看看他是谁,但刚要转头,就被恐惧慑住了。万一,万一我一回头,他就扑上来了,怎么办?然后我就会被他抓住,打晕,或是装进麻袋里……我被自己的幻想吓得打了个寒颤。不行,得马上报警!但我没有手机啊……离家也还有一段距离,难道我今天就要栽在这个坏人手里了?
正当我胡思乱想时,那个黑影子突然跑了过来。眼看就要追上我了,我撒腿就跑,仿佛一只见到老鹰的小鸡。“嘿,等等,是我呀!”那个黑影叫起来。好熟悉的声音啊!我回头一看,原来不是人贩子,是隔壁邻居孙海成!
虚惊一场,原来是他呀!
奥原来是他作文(篇十三)
每一次当你责骂我的时候,虽然异常愤怒但也很愉快,因为他还是在乎重视我的,因此我并不感到愤怒了;每一次当你生气不理我的时候,我会很委屈,不知是不是我做错了,还是我的行为让您难堪,我也不清楚,或许是事业上的问题吧;每一次的我惹您生气的时候,总不会少了一顿责骂,但有句话说的好:打是亲骂是爱嘛,打我是让我记住这顿教训,下不为例,骂我是我有什么做得不对的地方需要改正,并不是如我小时候内心想不得事情一样,爸爸不喜欢我,甚至有时会瞎想我是不是他亲生的。呵呵真是傻得天真可爱。
每一次我都会在徘徊和孤单中坚强的站起来,并不是因为我表面那不为人知的毅力,而是来自于我内心血淋淋的伤疤,不愿让所有人看到,我的内心是那么脆弱,我来到这个世界上,能照顾我的人很少,我能照顾的人也寥寥无几,但他是我最爱的人,他没有在我受到创伤的时候离开我,反而是我最贴心的助理,他会在我无助痛苦的时候给予我鼓励;他会在我失去一切的时候,给我黑暗中的一片星空;我也会在他工作失力的情况下,给他些许暖暖的安慰;在他泣不成声不顾男人尊严的时候,帮他努力克服重重困境,给他一轮温暖的太阳。
如果说又一次经历磨难不会哭泣时,我会对她说我真的勇敢起来了;如果说阴霾天里的我会是什么样,我会说他不在我依然冲沙挡风;如果说我成长起来了,我会说我爸爸也成长起来了,他永远不会变!
奥原来是他作文(篇十四)
有人做了好事不想让别人知道,但是有人做了坏事也不想让人知道。
有一天,我正准备去上写字课,刚上自行车的时候就发现它怎么也骑不动。我低头一看,车轮扁得像一块平放的手表。这时我才发现,我的自行车轮胎被扎了!害得我只能慢慢地跑去。
火辣辣的太阳照耀着大地,我被太阳晒得满头大汗,小脸也被晒得红彤彤的。我跑了好长时间才到。我刚说了一声报告,全教室同学的目光都看着我,让我羞红了脸。你怎么到现在才来?汪老师抬头看了看时间,你已经迟到二十分钟了。有个调皮的同学笑着说:他是爬来的。此时,我好想知道,是谁把我的车轮给扎破了?老师让我回到座位上。
一回到家,我的好朋友吴皓南就来找我玩。玩了一会儿,他说:在家玩太无聊了,我们到外面去玩好不好?把别人的车轮扎爆。我到现在才知道,我的车轮就是他扎的!我问他为什么要把别人的车轮扎暴,他嬉皮笑脸:好玩呀!我大声叫道:好玩什么?害得我被老师骂一顿!我不是故意的。他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。
哦,原来是吴皓南干的事!
奥原来是他作文(篇十五)
初知纳兰,只觉这个人的名字分外温婉可亲,于是读他的故事,他的《饮水词》,一个三百多年前的男子就这样不急不缓地来到面前,将他短暂一生的心事卸下,展开在我面前,不倦不悔地倾诉着他对感情的执着,对友情的坚定。读着读着,便不禁为之堕泪,那感觉仿佛是一根细长的丝线无端被打了数不清的结,情思纠缠,惆怅满怀,却又仿佛不无释然,宿命走到这样的转角,该喜该悲?命运伸出手来,将世事翻覆,我们在其中,只有静待其流转。
王国维称他为“古之伤心人”,他的词也确是“一种凄婉处,令人不能卒读”。但这样的悲戚仿佛不该为他所有。显赫高贵的家世,惊人眼目的才气,刻骨铭心的初恋,美貌聪颖的红颜知己,贤淑大度的妻子,婉转温存的妾室,此外还有一群相待极厚的知心朋友。以此看来,他的一生实在是酣畅完满,惊艳横绝。然而没有遗憾却也是最大的遗憾,人世的艰险沧桑他没有经历,上天换了一种方式让他体验世事的酸涩。他心细如尘,心明如镜,却在对情感的执着中沉溺,万事无缺的他,反而容易执着于遗憾,始终为没有得到而愁肠难解。他的知己曾道出纳兰心中郁结:“吾哥所欲试之才,百不一展,所欲建之业,百不一副,所欲遂之愿,百不一酬,所欲言之情,百不一吐。”命运也许捉弄了他,但何尝不是自己的做茧自缚呢?
假如我是他,我会记得过往而不沉沦其中,放开伤心旧事,打开胸怀,因为沉湎于旧事的怀念对容若来说就像悲辛无限的二胡曲,琴音哀苦无涯,纠结了他一生。问一声何苦啊。当年梨树下与情人四目相触,波光流转,假如我是他,我会记得她“巧笑倩兮,美目盼兮”的神采,记得她在时的美好时光。但我绝不会因此而冷落了眼前人。也许我的心会时常被往事揉搓得褶皱干枯,但命运亏欠我的绝无理由让我的妻子来偿还,我不能造成另一个人的悲剧。然而我不是容若,我分明看到卢氏那滴清润温湿的泪滑过脸颊滴落到那词集上,包含多少苦楚和委屈,只随着纸页缓缓变皱,模糊了你我的视线,随着历史的风雨,携一枚落叶飘落在你我的脚边,听她卑微地低诉:“来世我与姊姊娥皇女英。”一时间我的心被揪得厉害,仿佛被生生割开了个洞,落下一地殷红的忧伤。容若啊容若,假如我是你,我一定不会让自己留下“赌书消得泼茶香,当时只道是寻常”的遗憾。爱要爱的豁达明亮,为一个人而守,是心里留着她的位置,凭谁也取代不了,后来人的影像与先人也不要重叠,各有位置才好。对每个爱人珍重,彼此之间没有模糊的替代,清楚地知道自己需要什么,若爱的时候只爱一个人,不要有旁枝进来缠夹牵扯,这爱就如舍利,金贵完美。
假如,假如……我站在三百年后的今天大声指摘:容若你不该这,容若你不该那。然而所有因缘早被古人点破:当局者迷,旁观者清。身陷爱恨愁怨的泥淖,有几个人能自拔而出?我曾想,若纳兰多几次宦海沉浮,不这么平步青云,那么他是否能更刚毅沉郁,可这满清贵胄的出身已注定他的飞黄腾达。又或许,如果他不是那相国公子是否会好些,可“冷处偏佳,别有根芽,不是人间富贵花”如此格调高远的词岂是一般寒门小户、苦读成名的文人能吟出?那我只好假设他不是那么敏感纤细,不是那么真挚纯明,不是那么至情至性,不是那么多情善感……呵,我又在痴人说梦了,没有这些,他还是纳兰容若吗?《饮水词》这词坛高峰又从何而出呢?早逝也许已是完美的结局。
冠盖满京华,斯人独憔悴。背景越艳丽,身影就越加荒凉,我仿佛看到纳兰站在树下低吟“谁念西风独自凉,潇潇黄叶闭疏窗”。然后就像这树上已落尽的梨花般在生命最盛时抽身离去,以凄艳、决绝、苍凉的姿势道别。
世事有时看起来残酷,翻转过来想,也是一种慈悲。
奥原来是他作文(篇十六)
又是一个冬天,一个比以往更冷的冬天。
由于身体的缘故,我只能整天待在家里,做着自己的寒假作业。累了,站起来踱两步或是痴痴地望着窗外,竟生发一种“翦不断,理还乱”的愁绪。窗外,寒风劲吹,吹得窗户“呜呜”作响。不远处,一间泥草房子在风中艰难地挣扎着。这房子外形很简朴,已经没人住了。突然,一辆破旧的三轮车闯入我的视线,我脑海里不由浮现出并不久远的往事……
那是几年前的事了。那时,房子的主人还在。虽然生活得很简朴,但家人很和睦。那家人和我家关系很好,我也时常会去他家串门。他以拾荒为生,拾到好东西有时也会邀我去“鉴赏鉴赏”。上帝似乎在捉弄人,恶运说来就来,没有什么预兆。那男主人的妻子和儿子外出串亲戚,突遭车祸而双双遇难。闻此噩耗,他悲痛欲绝,整天疯疯癫癫的。几天后,他也服药自尽了。那段时间,我十分困惑。我不断地问自己,这究竟是为什么?难道生命就那么没有价值吗?难道自杀是他唯一的选择吗?
寒风依旧,我默默地凝望着那在风中飘摇的房子。空中似乎有什么东西在飘,下雪了!我失落地坐在沙发上,心中有种说不出的滋味儿。或许,这对他来说是一种了断,是一种解脱。我突发奇想:假如我是他,我会怎么做呢?我困惑,我迷惘……扔下手中的笔,我走出了家门。
风停了,雪却越下越大。茫茫大雪中,那间泥草房越发显得渺小、瘦弱,但经受着积雪的覆压,它依然高昂着伤痕累累的头颅。我似乎读懂了什么。人生不定,有幸福,有悲痛。如果只能生活在幸福中,而不能接受悲痛的磨砺,这样的人生怎能全面,又会有什么意义呢?
如果我是他,我会悲痛欲绝,但不会与世决绝,因为我深知生命的可贵。如果我是他,我决不会像他那样追寻妻儿的踪迹。失去了亲人,还有朋友,还有社会,生活的磨难不会击垮我。如果我是他,我不会有轻生的念头,生活的磨难只能坚定我生命的信念,只能砥砺我坚毅的品质。
雪越下越大,路越来越难走,而我依然在前行……
奥原来是他作文(篇十七)
《汤姆·索亚历险记》主要讲了汤姆生活中的一些趣事以及去墓地探险、做小海盗、山洞事件的详细过程。读后让人在佩服他的勇气的同时,也因为他生活中的趣事而捧腹大笑。但是,我也在思索一个问题:如果我是汤姆。如果我是他,在目睹乔埃杀死医生,又嫁祸于彼得的情况下,我会挺身在法庭上为彼得作证,找出凶手乔埃吗?我想我不会,我宁可藏在远远的地方,用闪躲的目光怜悯这个所谓的“xxx”,也不会出庭解救无辜的彼得。
如果我是汤姆。如果我是他,我会在山洞里迷路的情况下勇敢地独自去寻找出口吗?也许我会,但我在危急的情况下头脑只是一片空白,学过的防范知识都忘得一干二净,根本不会想到用风筝线防止迷路的方法。到最后还是只能绝望地瘫倒在原地,等待被救,或是等待死神的降临。
如果我是汤姆。如果我是他,在遇到到墓地试胆量这种事时,我会遵守约定吗?不可能!明确的答案。
我只会用被子把头包得紧紧地。一想到鬼,就全身哆嗦。哪怕满头大汗,哪怕违反约定,哪怕被别人在背后指指戳戳,我没有这个胆量。当然,彼得必死无疑,汤姆这个名字也不可能登上人们心中的英雄榜。读了这本书,我觉得与汤姆相比,我太胆小,太懦弱了。我一定要在今后的生活中不断地锻炼自己,造就一个无可匹敌的全新的自己!
奥原来是他作文(篇十八)
风静悄悄地,天气还是有些寒意,我慢步在小道上……
想到那几天的事,我不由得笑了……
小时侯,记得和表哥‘夜’的感情并不是很好,在我印象中,‘夜哥哥’很厌烦我、讨厌我。那时,真奇怪!为什么所有人都喜欢我,而他却如此地不同寻常呢?
那是一个濒临月考的前一个礼拜,我努力地复习着!可是,尽管这样,历史和数学的成绩总也提高不了。
直到那晚——
我看书看到深夜,在疲劳下爬在桌子上睡着了。我感到有人把我抱起来放在床上,随后便走了。虽然很轻,但我还是醒了!
本想回到课桌上继续复习,谁知——
我看到‘夜哥哥’在我的椅子上坐着,他把书轻轻地翻开,仔细地阅读着,眉毛紧皱,1分、2分……7分钟!他都一动不动,他翻看着、写着、思考着,忽然,他的眉头松懈了!他笑了,似乎看到了一丝希望,找到了一丝的解决方法。
他的手指紧握着笔,不停地写着,不停地写着……
他忽然哆嗦了一下,只见他站起身,推开椅子,合上书,打开抽屉,拿出消炎药,走到饮水机面前,接水,紧接着吞下了药。
看着‘夜哥哥’这样的为我付出,我流下了一行泪。我以为他要回房间睡觉,可是我再一次错了,他又坐了回去,写着。只记得,他写到很晚……
阳光斜射在窗户上,照在他疲倦的脸上,显得格外妖娆,我轻轻地抱住他,‘夜哥哥’被我惊醒了,我对他说:“哥哥,谢谢你,为我做这么多!”
他只是傻傻地一笑。
奥原来是他作文(篇十九)
我们做了坏事时,就不想让别人知道,可是,偏偏有一个人做了好事时,也不想让别人知道。
一天上学的早上,我发现我们班养的两盆快要死的仙人球被人换成新的。老师知道后,便问我们:“这是谁做的?值得表扬。应该发张奖状。”我们听了,便讨论起来,有的说:“这是每天浇水的小王干的吧!”有的说:“不,应该是班长小明干的。”
讨论了半天,也没有人说是他干的。老师问昨天打扫卫生的小胖:“你知道这是谁干的吗?”小胖犹豫了半天,终于缓慢地站了起来,吞吞吐吐地说:“我......知道,是......是小......丁丁干的!”我们听后全班震住了,想不到是最调皮小丁丁干的。过了好一会儿,我们才知道事情的真相,原来小胖昨天看见小丁丁偷偷把仙人掌换成新的了,还对小胖说别让人知道。我们大声地说:“小丁丁,谢谢你!”我注意到他的眼睛红了......
这件事原来是他干的,我真佩服他!
奥原来是他作文(篇二十)
一支钢笔对我们来说并不重要,因为我们现在的生活很好,很富裕,丢就丢了,大不了再买一支。
我有一支钢笔是我的姑姑在美国加洲大学念书的时候老师奖给她的。因为我的梦想也是那所学校,所以我一直把那支笔放在书包里。
那一天,我发现那那支对我很有价值的钢笔不见了。因为我们班的同学总是丢东西,而且东西还是在阿宇那里找到,我猜测,这次十有八九是他干的。
我趁着他上厕所的时间去翻他的书包,我翻了一遍又一遍,也没找到。这时,他回来了,我气势汹汹地问他:“你是不是拿我笔了?”“没有,没有,这次我可没骗人,真的,真的。”看他那诚实的样子,外加他书包里没有,我可以把他给排除了。
“丁零零——”上课了,我回到了座位上,发现我的同桌在拿笔的时候,一直不敢把文具盒拿出来,我开始怀疑是他拿走的。上课的时候,我一直偷偷地盯着他,连课都没有仔细听。
下课了,同学们都陆续的跑到了操场上,我竟然像个小偷似的,偷偷摸摸地翻开了他的文具盒。我的同桌一向很要面子,而且还一直和我炫耀说:“我文具盒里面的笔加起来有五百元,一共才有二十支笔……”当我打开时发现只有三支笔,全是铅笔,也就值五块钱。哦,肯定不是他了,他只是怕我笑话他而已。
突然,我回头一看,发现在周小小的书包里有我的钢笔。竟然是他!我大吃一惊,怎么可能是周小小拿的?我帮过他忙,他也帮过我,不应该啊!算了,谁让他帮过我呢!
这件事情使我的眼光发生了变化,认识一个人不能只看表面啊!
奥原来是他作文(篇二十一)
冬天的早晨是寒冷的。凛冽的寒风吹在脸上像刀割的一样。我背着书包急急匆匆地走在上学的路上。突然,眼前的一幕吸引了我的眼球。
一位头发花白的老爷爷手里拄着一根木棍儿,慢吞吞地走着。他的前面有一大堆垃圾,老爷爷不停地用木棍在垃圾上划来划去。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走了过去,发现老爷爷是一位盲人。一张密布着重重皱纹的黝黑的脸上,一双灰白无神的眼睛非常茫然地直视前方。我低头一看,原来一堆垃圾挡住了他的道路。我想:是谁把垃圾扔在这里的呢?真缺德!盲人的生活已经很不容易了。我提高嗓门地对他说:“老爷爷,前面有垃圾挡住您的道路了,我扶您过去吧。”老爷爷笑呵呵地说:“好!好!谢谢你呀孩子。”我扶着老爷爷的胳膊慢慢地走,慢慢地走。老爷爷不停地用木棍在前面探路,神情非常不安。看来,盲人没有了盲道很害怕呀。
终于,我把他扶到了盲道上,他紧锁的眉头舒展了。不停地感谢我,夸我是一个好孩子。等老爷爷的背影渐渐远去后,我又回来捡起路边的垃圾袋,扔到不远处的垃圾桶里,因为我担心还会有盲人从这里路过。
清理完道路障碍后,我感觉外面虽然寒意料峭但我内心温暖如春。
奥原来是他作文(篇二十二)
天黯淡了,好似冬季清晨的雾般将一切盖上了绸纱。校外的小吃摊都在陆陆续续的收摊,似乎回到那时庙会时,年少时的感受一层又一层涌上,心中感受说不出,言不明。
细细思索时,看到校外一对母子在收摊,很明显,儿子是放学后折返回来的——电动车在一旁,身上穿着与我一样的校服。他认真的动作中带有他本身的吊儿郎当,却又十分贴心的帮助母亲收拾。我的眼神随着他的忙碌也在忙碌,我被他吸引了注意力,心中总觉得他像那个人了。当他转过身来忙碌的时候,我努力的睁大眼睛想要看清他的面貌。可天公不作美,天愈来愈暗了,我的心随着天暗也越来越焦急的想要看清了。隐隐约约中,他戴着眼镜,穿着白边紫秋衣,敞开着拉链,给我吊儿郎当的感觉,但他却更像他了。 我心中迫切的想一探究竟,可教室内的嘈杂声越来越大了,我只能进入教室解决嘈杂声的来源。
当我再次出来看时,他已然离去了,只剩母亲在蹬魔托车准备离去了,我心中有种遗憾在孜然生起。
不知道为什么,心里总觉得那个人是他,希望是他。 脑中满是升入中学时他喜欢我的流言与一些场景。 开学时,我们是同桌,四人一排,总有个女生欺负她,我总替他抱打不平。后来一个同学给了我一个夹肉饼,我总觉得不 对劲,再三逼问下,得知是他给我的,我开玩笑死的问他,他说了声:"是我要他给你的。”我愣了。后来因为没有什么我们再也没说过什么,现在想想真的很疑惑,为什么我们没再说过话。
此时,天不再黯淡,是黑下了,校外路灯亮起了,摊贩们也早已回家了。真的想不到,这个在我面前一副吊儿郎当的小子,也有令我心微恙之感。现在我只想马上度过这个夜晚,等待明天的到来。悄悄的验证他是不是他,头一次希望是他。
奥原来是他作文(篇二十三)
在我的许多亲朋好友之中,有一位同学,他的语文和数学成绩非常地优异,他就是和我一块儿从一年级到三年级一起学习、玩耍的同学——韩旭。
令我印象最深的,还是他的朗诵了。因为他上课专心听别人怎么读的,下课认真练习,所以他的朗诵这么好。
有一回,上着语文课,老师让他读《狼和鹿》这一篇课文。他开始读了,他读的抑扬顿挫:他的声音一会儿高,一会儿低,一会儿快,一会儿慢。他读的时候神态自若,读的很好。像三月的和风,像小溪的流水,教室里立即飘满了他那郑重的音韵。
他写的字也特别好,老师经常夸奖他,还时不时“请”他到讲台上板书课文题目。他写的字认认真真、一笔一划、工工整整,有板有眼,就像一个个士兵在看着我们,,矗立在那里。他写的字就像刻在石碑上的一样。
我佩服他,佩服得五体投地,我也要像他学习,成为一名优秀的学生。这就是我的同学——韩旭。